交管12123官方网站(“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操作手册)

交管12123”手机APP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市公安交巡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坚持“疫情隔断、服务不断”,进一步拓宽“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范围和规则,最大限度地让大家在疫情期间足不出户就能随时查询、处理交通违法,并实时跟踪办理进度和在线进行意见反馈。


一、如何下载安装“交管12123”APP


1.扫一扫。通过微信“扫一扫”扫描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


2.登录官网。访问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s://cq.122gov.cn),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


3.手机下载。苹果智能手机通过苹果应用商城(APP Store),安卓智能手机通过百度手机助手、豌豆夹等应用市场搜索“交管12123”下载安装。


4.客户端下载。通过微信、微博、QQ分享功能下载安装。


二、如何注册成为平台用户


1.方式一:直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


打开“交管12123”手机APP进入注册界面→点击“下载”→选择省份→点击“注册”→输入信息→设置权限→人脸识别→短信验证→设置指纹或手势→注册成功(如下图)


2.方式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站(网址:https://cq.122gov.cn)进行注册。


点击用户注册→填写用户信息→选择用户类型→短信验证→注册成功


三、如何备案机动车


1.备案本人名下机动车


用户注册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同步在我市登记的本人名下机动车,无需用户手动操作。


2.备案他人名下机动车


注册用户可以同时备案3辆他人名下的机动车。达到3辆后,需要更换备案其他机动车时,需要解除之前备案的机动车后才能新增。另外,1辆机动车只能有3名其他驾驶人备案(不包括车主本人),达到3人后,其他驾驶人要备案该车时,需要解除之前已备案的驾驶人后才能新增。


方式一:扫描车主本人机动车二维码,识读备案。


点击APP首页“机动车”→选择“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选择“扫码备案”→扫描车主机动车二维码→实人认证(人脸识别)→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成功


方式二:输入发送至车主的短信验证码,验证备案。


点击APP首页“机动车”→选择“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选择“短信验证备案”→输入机动车号牌等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发送至车主手机的验证码”→实人认证(人脸识别)→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成功


3.备案单位名下小型非营运机动车


点击APP首页“机动车”→选择“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选择“短信验证备案”→输入机动车号牌等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向车辆注册登记时预留的管理人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输入管理人手机号码收到的验证码→实人认证(人脸识别)→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成功


四、可自助处理的交通违法的类型及相关要求


1.注册用户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小型汽车(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不属于转出、报废、注销、盗抢等状态)在全国范围内(已开通互联网服务平台省份)的,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处罚种类为警告或200元以内罚款,记分分值为6分及以下)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新增允许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对单位名下小型非营运车辆进行备案并处理交通违法(备案时短信验证码将发送至车辆管理人预留手机号码),以及驾驶人可以处理备案后的非营运大、中型车辆和摩托车的交通违法。


2.处理非本人机动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只能处理备案后新发生的,若该违法无记分,则不受备案时间限制。


备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允许驾驶人备案他人或单位名下车辆后可以处理备案时间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


3. 注册用户驾驶证状态属于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转出、停止使用、锁定、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撤销、注销、注销可恢复、记满12分等情形的,以及一个记分周期内3次及以上被记满12分,或者拟通过该平台处理的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达到12分及以上的,不能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处理。


4.对于短时租赁和分时租赁的小型汽车,若租赁企业已提前将租赁合同信息写入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承租驾驶人以及备案的临时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处理承租期间该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五、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操作方法


1.点击“交管12123”手机APP首页的【违法处理】或【备案车辆】,进入违法处理页面,选择需要处理的机动车,点击查询待处理违法列表,然后选择需处理的具体违法记录。


2.阅读【业务须知】,同意处理违法点击【阅读并同意】,完成违法处理后点击【确认缴款】。


六、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注意事项


1. 如您对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请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不要使用本平台进行处理。


2. 使用本平台完成交通违法处理后,请于2小时内通过本平台缴纳罚款,否则系统将会自动将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退回至未处理状态。


3. 由于公安内网和互联网在数据交互上存在一定时间的延迟,如果您近期进行过违法处理,在该平台查询的驾驶证记分分值可能与实际的记分分值不符,请注意核实,避免处理后超分;同时,请不要通过该平台和其他处理渠道对同一条交通违法进行处理或缴纳罚款,避免造成重复处理或重复缴纳罚款。如果处理或缴纳罚款后,仍显示未处理、未缴款或者记分分值未出现变化,请不要重复操作,可等待一段时间后再次查看是否刷新数据;若仍未刷新,可通过本平台的“意见反馈”模块进行反馈,等待解决。


4. 通过本平台处理发生在外省市的交通违法记录,该平台将直接跳转至违法行为发生地的交管12123手机APP内进行处理,罚款金额是以违法发生地的裁量标准为准,与在重庆本地处理可能存在罚款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5. 通过本平台处理交通违法后,如需要处罚决定书,用户可持身份证、驾驶证至我市交巡警违法处理窗口打印;如需要罚款票据,请到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直属支行营业部(渝中区嘉陵桥西村83号,联系电话:023-63613285)索取。


6.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在本平台“意见反馈”模块中提出问题和上传相关截图照片,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互联网办理咨询电话023-68620626进行咨询解决。


7.每天晚上22时至次日凌晨1时,银行缴款系统要对本平台进行对账维护,此时段内将无法使用本平台处理交通违法。


七、特别提醒


1.“交管12123”手机APP以及公安交管部门开发的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自助处理终端机等其他自助处理平台,处理交通违法均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或代办费,也不会设置商业广告或网站链接,请注意甄别。


2. “交管12123”手机APP以及公安交管部门开发的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自助处理终端机等其他自助处理平台,处理交通违法或缴纳交通罚款后,短时间内该违法可能仍然显示为“未处理、未缴款”,驾驶证记分分值也仍然显示为未被扣除前的分值。这是因为公安内网和互联网之间的数据交换、更新有一定时间的延迟(一般不超过24小时),属于正常现象。请切勿重复操作,避免出现重复处理、缴款或驾驶证超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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