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宏军受贿7498万余元当庭认罪 曾任多市要职涉贪腐案
落马一年半后,曾在辽宁大连担任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的郝宏军,其受贿案在河北邯郸中级人民法院进入一审程序。据控告,自2006年1月至2023年春节前夕,郝宏军利用其在多个重要岗位上的权力,包括担任辽宁营口市副市长及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抚顺市纪委书记,大连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以及辽宁省纪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为多个单位与个人谋取利益,涉及银行股份买卖、工程项目承包、商品销售、案件处理和职务升迁等多个领域,非法收受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7498万余元。因此,检察机关请求法院以受贿罪对其定罪处罚。
郝宏军受贿7498万余元当庭认罪 曾任多市要职涉贪腐案
在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展示了相关证据,郝宏军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双方在法庭引导下充分表达了各自立场,郝宏军本人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承认罪行,表示懊悔。随后,法庭宣布暂时休庭,判决将另定日期公布。此消息由邯郸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2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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