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孤原型案被告人否认拐走另4名小孩 案件二审开庭引关注

失孤原型案被告人否认拐走另4名小孩

8月22日下午2点,电影《失孤》的原型人物郭刚堂之子被拐案件,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开庭,郭刚堂本人出席了诉讼过程。这一案件的起因可追溯到2023年12月27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当时被告人呼富吉被判犯有拐卖儿童罪,处以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限制减刑;另一被告人唐立霞则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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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5点30分,郭刚堂在庭审结束后接受了媒体采访。他透露,二审并未立即宣布判决结果。庭审中,呼富吉承认拐走了郭新振,但否认与另外4名被拐儿童有关,声称自己遭到了诬陷。值得注意的是,唐立霞在一审时认罪,而在二审中却出庭自辩,并向受害者表达了歉意。郭刚堂作为家属,已向法院提交了相关材料,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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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刚堂的代理律师高伟晓在22日表示,呼富吉一审后提出上诉,而郭刚堂方面因不满意一审判决,也向检察机关申请了抗诉。这次二审主要聚焦于呼富吉的上诉内容,民事部分将通过书面形式另行审理。郭刚堂及其团队期待法院能严格审查,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郭刚堂在社交媒体上分享的视频中强调,考虑到呼富吉的犯罪历史及对多个家庭造成的伤害,他希望省高院能够从重处罚这两名罪犯。

回顾过往,郭新振于1997年在家门口被拐,郭刚堂自此开始了漫长的寻子旅程,历经艰辛,行程覆盖全国多省。其故事后来被改编为电影《失孤》,由刘德华主演。直至2021年,得益于公安部的“团圆行动”,郭新振在被拐24年后终与家人团聚,而涉嫌拐卖的呼富吉和唐立霞也被捕。

经一审法院查实,呼富吉和唐立霞在1997至1998年间共拐卖了四名儿童,呼富吉还在2001年单独参与了另一起拐卖儿童案件。两人的行为构成了拐卖儿童罪,因此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此外,法院还判决两人共同赔偿郭刚堂50多万元人民币,并向另一受害家庭赔偿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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