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爆炸事故致7人死亡 10人获刑 非法生产烟花惹悲剧
8月22日,湖南株洲醴陵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发生于7月11日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进行了公开宣判。这起事故发生在当地一家养猪场,导致7人死亡及严重财产损失。吴某期、刘某军、刘某华等9名被告人因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刑,刑期从十四年有期徒刑到五个月拘役不等;另有一名被告人吴某祥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决。爆炸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估计为71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查明,自2023年2月初至事发当天,李某中招募多人在养猪场内的饲料间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原料。不幸的是,7月11日凌晨4点左右,生产过程中突发爆炸,不仅造成人员伤亡,还损毁了养殖场及周围房屋。判决结果反映了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认罪悔罪的态度,同时,所有扣押的涉案财物将由扣押机关处理,被告人的非法所得将继续被追缴并上缴国库。
此次宣判吸引了醴陵市的部分领导、人大代表、各部门单位及镇、街道、社区负责人,还有烟花爆竹企业的负责人的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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