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8岁女儿不闻不问如今要求赡养 法律与亲情的考量
离婚后对8岁女儿不闻不问如今要求赡养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戴振早年与前妻离婚
之后
他卖掉房子和宅基地
带着儿子不知去向
此后多年
他对前妻和未成年的女儿不闻不问
27年后
戴振坐着轮椅出现在姐姐家门口
姐姐辛苦照顾了他17年
现在
姐姐80了
照顾不动78岁的戴振了
儿子下落不明
未尽过父亲义务的戴振
能让女儿来履行赡养责任吗?
他坐轮椅出现在姐姐家门口
78岁的戴振是江苏省泰州市人,与前妻结婚后在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落户,但婚姻持续没几年,戴振便与前妻于1980年离婚,年幼的儿子戴乙和他生活,女儿戴甲归前妻抚养,他们将在大泗镇的宅基地和房屋给了戴振。
不久,戴振将房子、宅基地卖给了同村村民,带着戴乙不知去向,与家里的所有亲戚都失去联系。
谁知27年后,2007年夏天的一天傍晚,一场暴雨过后,戴振突然坐着轮椅出现在姐姐戴英的家门口。
原来,戴振一直在湖南长沙打工。2007年6月,他发生交通事故,被路人送进医院,经过治疗却再也不能完全恢复,既没钱也没人照顾。根据戴振本人意愿,长沙民政部门将他送到了泰州姐姐家。经过这次交通事故,戴振颅脑损伤,智力受损且行动不便。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极目新闻”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