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未婚生子后杀害婴儿获刑四年半 法庭考量动机与认罪态度

一名零零后女性洋某在卫生间诞下一名女婴后,因担忧女婴哭声会暴露自己未婚生育的事实,选择将其伤害致死。这一事件发生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据当地法院于8月26日透露,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四年六个月。

案情细节显示,2024年3月12日晚上7点左右,洋某在科尔沁区的一处日租房卫生间独自生产。面对新生命的到来,她没有选择呵护,反而因为恐惧被人发现自己未婚生子的秘密,采取了极端手段——利用自己的金属修眉刀对刚出生的女婴行凶,导致其死亡。事后,洋某将女婴遗体包裹在浴巾中,丢弃于楼道的垃圾桶里。法医鉴定确认,这名不幸的女婴胎龄约为36周,死因是创伤性失血性休克。

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明确指出洋某的行为属于“生母溺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理应受到法律制裁。考虑到洋某在案发后有坦白交代和自愿认罪悔罪的表现,法庭决定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理。然而,考虑到此案系母亲亲手杀害亲生骨肉,背后的动机虽涉及一时慌乱和面子问题,但其社会影响极为负面,不可小觑。

最终,法院判决结果为: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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