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0亿 落马官员李建平二审获死刑 巨贪终受严惩
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了对李建平案的二审结果,维持原判死刑,此案涉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将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李建平,原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年9月因涉嫌贪腐被查。随着调查深入,他贪污受贿的惊人规模逐渐浮出水面,金额高达30亿余元,这一数字震撼了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成为当时最大贪腐案之一。
李建平的职业生涯起步于教育界,后转入政府部门,历经多个岗位,包括呼和浩特市水务局领导及春华水务董事长等职。2011年起,他执掌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个国家级重要经济区域。在此期间,李建平利用职权,通过设立多家空壳公司,进行复杂的资金操作,挪用公款企图“钱生钱”,并展现出极为随意的管理方式,甚至以游戏决定公司高层职位,其贪腐行径令人咋舌。
调查发现,李建平不仅贪腐数额巨大,还沉迷于奢侈消费,用赃款购买大量艺术品、珍贵物品及名酒,藏酒数量达数万瓶。其中,单个行贿者向其行贿的金额竟高达5.8亿元,显示出其贪腐网络的深度与广度。
2019年,李建平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其行为被批评为无视纪律、法律,将分管领域视为个人领地,与不法商人紧密勾结,生活作风腐化,包括多次海外赌博,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法律以其所犯罪行严惩不贷,不仅被判处死刑,其所有非法所得均被追缴。
此案例再次警示,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各类开发区需警惕成为个人腐败的温床。此前,与李建平在同一经开区工作的其他官员也因腐败问题被查处,反映出开发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监督机制亟待加强,以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专家指出,加强监管,确保政策执行与监督同步,是防范此类腐败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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