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2小时收半天房费行规早已删除 律师较真胜诉引热议

延迟2小时收半天房费行规早已删除

一位律师在甘肃陇南的一家酒店因公务停留,因出庭延误至下午15时后办理退房,被酒店收取了额外的半天房费。律师认为酒店未事先明确告知延迟退房的具体收费规则,且按2小时收取半天费用不合理,于是提出异议并与酒店交涉无果。最终,律师决定诉诸法律,质疑酒店遵循的这一所谓“行业惯例”。

此案经过一审与二审,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认为酒店引用的“行业惯例”缺乏法律依据,特别是在2009年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修订相关规范后,已不再强制要求特定时间退房的费用规则,强调酒店需明确向顾客展示住宿时间和费用结算方式。法院判定酒店应退还律师多支付的224元房费,认为按照实际超时情况收费更为公平合理。

此案例引发了公众对酒店“延迟退房”费用收取标准的关注和讨论。一方面,有人认同酒店根据行业运营需求制定相应规则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更多声音呼吁反对利用模糊或未经充分告知的“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有观点指出,酒店服务应注重提升顾客体验,而非依赖格式条款谋取不当利益。同时,也有专家建议,酒店应公开透明地公示所有费用规则,并确保顾客在入住前充分知晓,以减少纠纷,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行业竞争加剧,部分酒店已开始调整策略,推出“延迟退房”或“24小时入住”等灵活服务,作为吸引顾客的卖点,显示出行业正逐步向着更加顾客友好型的方向发展。延迟2小时收半天房费行规早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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