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遏制地方出台“奇葩”政策,打造规范化法治环境

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会议中提到,尽管近年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一些地区文件发布混乱、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特别是所谓的“红头文件”。针对这一现象,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在会上进行了回应。

孔祥泉强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地方政府履行经济社会管理职责的关键途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已明确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机制,这对规范文件制定、遏制乱发文件及避免出台不合理政策具有重要影响。司法部正根据自身职责,致力于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推进:

首先,强化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已被纳入本年度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司法部正积极推动其研究与起草,旨在通过立法明确界定这类文件的概念、范围、制定主体、程序及责任,从而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法治化标准。

其次,提升审查队伍能力。司法部将加强对各地及各部门的指导工作,组织培训和轮训,以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员的政治意识和专业技能。同时,通过评选并推广审查工作的典型案例,为审查人员提供实践指导。

再者,构建数据信息平台。鼓励各地各部门建立起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信息管理平台,利用技术手段实现数据互通、资源共享,通过数据分析加强文件管理的动态监控与精细化操作,提高审查效率与质量。

最后,促进审查机制区域一体化。借鉴长三角区域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一体化建设上的成功经验,加大对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及成渝等地的支持,推动建立审查标准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政策的统一性、规则的一致性及执行的协同性,进而提升整体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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