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800万买的房子竟是"凶宅"?法院判了
林先生购买了上海一处底层住宅
在支付了800余万购房款后
他才听闻
十多年前一工人在高空作业时
跌落在自家院子中死亡
林先生认为卖家方先生故意隐瞒房子是“凶宅”,为此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退还此前购房款。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这起案件详情。
林先生看中的是位于浦东新区一处一楼的一套房子。和卖家方先生相谈甚欢,很快签署了《房地产居间协议》,并在当天支付了意向金50万元,方先生收款并签署了收款收据。之后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
合同签署后,林先生支付了房款370万元。双方又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同日林先生支付了装修补偿款205万元。林先生领取了房产证后,他又将贷款180万元发放给方先生。
可是当房屋完成交易后,林先生却听到了一件令他心惊的事:十多年前,这套房屋曾发生过“工人坠楼并在院子内身亡”的事故。林先生立即致电方先生询问此事,方先生却称没有的事,要求林先生不要听信他人。但林先生经多方证实,是8楼安装空调的工人不慎坠落在房屋朝南的院子内死亡,想着房产总价超过800万,却发生过这样的事,难以接受,因此诉至浦东法院。
林先生认为
方先生于2007年6月办理入户装修手续,死亡事故发生在2007年12月。方先生是故意隐瞒系争房屋院子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故来欺骗自己,以达到出售瑕疵房屋的目的。方先生以欺诈手段导致自己违背真实意思签署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要求撤销上述合同和补充协议,并退回800余万元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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