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玲打官司赢了 获赔10万,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贾玲维权!
明星效应往往是商家促销的利器,但未经授权而利用明星形象打“擦边球”则构成了法律上的侵权行为。最近,著名演员兼导演贾玲因一家生产标榜“贾玲同款”黑咖啡的企业,在产品包装上未经授权使用其肖像,采取了法律行动。这家企业不仅在咖啡包装上印制了贾玲的卡通拳击形象,还借助这一设计吸引顾客,从而谋取商业利益,直接侵犯了贾玲的肖像权。
贾玲在诉讼中指出,该企业在未取得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形象用于产品推广,严重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并请求法院判令该企业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撤除所有相关宣传材料,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与合理维权费用总计30万元人民币。
对此,涉事企业安徽某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辩解称,他们仅生产了少量产品,且包装是由另一家公司提供,自己并未意识到图案中的人物是贾玲。但法院经过调查,确认了该企业的侵权行为,认为其未经允许使用贾玲肖像,侵犯了其肖像权,并判决企业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同时赔偿贾玲经济损失10万元。
此案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网友们普遍支持贾玲维护自身权益的做法。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电影《热辣滚烫》的热播,市场上出现了不少借贾玲形象宣传的产品,包括服装和减肥饮品等,均未得到贾玲或其团队的授权。为避免消费者受误导,相关方面已发表声明,澄清所有未经官方宣布的代言和合作信息均为虚假,并已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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