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租到“甲醛房”?北京海淀法院:退全额租金 ——沪宝山法院判例:租户获胜,全额退款

在一次租房经历中,倪先生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他所租住的房间可能是“甲醛房”。这一事件发生在2023年7月,起因是倪先生通过网络平台租下了周女士位于某小区的房子,租金定为每月3400元,租期一年,并在签约当天支付了首月租金及同等金额的押金。然而,当他准备入住时,从邻居那里得知房屋装修完成不足一个月,这让他立即担忧起室内甲醛是否超标。

出于健康考虑,倪先生随即与房东周女士沟通,希望能退房或进行第三方甲醛检测,提议若检测结果达标则继续租住,否则退租。遗憾的是,周女士未予正面回应。倪先生因此自行安排了检测,结果显示甲醛确实超标,他随即通知周女士并要求退房,但未得到答复。

在长达四个月的等待无果后,倪先生选择向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因房屋甲醛问题,租赁合同应视为7月已解除,并请求返还租金及押金共6800元。周女士在庭审中辩称,她认为合同有效且房屋不存在甲醛超标,反而是倪先生未正式解约,导致她直到11月底才收回房屋,因此反诉要求倪先生赔偿三个月的租金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指出,鉴于房屋新装修不久,周女士作为房东有义务提供安全适宜的居住环境。倪先生在发现可能的健康风险后,提出合理检测要求并及时通知周女士解除合同,行为合理。法院不采纳周女士后来提交的检测报告作为7月房屋状况的证据,认为周女士未能及时处理退租事宜,由此产生的租金损失应自行承担。

最终,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倪先生的诉求,确认租赁合同于2023年7月解除,周女士需退还全部租金及押金。双方对判决结果均表示接受,此案至此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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