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山东省政协原常委李玮等3人决定逮捕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玮,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湖南省辰溪县委原书记谢建军(副厅级)决定逮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玮决定逮捕
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玮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对李玮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其宏决定逮捕
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其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固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赵其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建军决定逮捕
湖南省辰溪县委原书记谢建军(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谢建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极目新闻”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