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汝州清退事业单位人员 考生如何索赔权益?
律师分析汝州清退事业单位人员
近期,河南汝州市出现了41名考生在被录用为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仅工作4个月便遭清退的情况,此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据反映,这些考生中,有28人原本就是单位的非正式员工,其余13人为社会招录的新成员,且他们在职期间从未领到过薪水。
对此,汝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8月17日发布了官方通报,确认汝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招聘流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招聘计划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及设定限制性、指向性报考条件等,违反了事业单位公开招募的政策规定。因此,该次招聘结果被宣布无效,并对相关责任方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
考生们向有关部门申诉后得知,汝州市此番招聘中涉及为内部候选人定制报考条件、未报批招聘计划等多项违规违纪问题。根据该市清理编外人员的政策,已到岗但未正式聘用的人员被视为临时工,需在清退之列。
针对这些已工作数月却面临清退的人员是否能获得相应薪酬的问题,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后,雇主应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强调,《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即便合同无效,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也应获得相应报酬。因此,被清退考生有权要求支付四个月的工资,因为未获薪资显然违背了相关法规。
对于如何追讨薪资,付建建议,相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与招聘、工作及薪资相关的证据,首先尝试与单位协商,若协商未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投诉未能解决,可进一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不理想时,还可诉诸法院,以法律手段捍卫自身权益。
付建律师还指出,行政机关的违规行为伤害了公众情感,违背了诚信原则,破坏了法律稳定性。若清退源于招聘违规且考生无过错,除追讨工资外,考生有权要求恢复职位并赔偿因此产生的其他损失。对于严重违规的招聘行为,考生可向相关部门举报,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律师分析汝州清退事业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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